电缆线内铜芯价格昂贵且方便转卖,因而深受不法分子“青睐”,即使知道会身处险境,不少不法分子仍选择剑走偏锋,这不“悲剧”了...
2023年3月中旬,被告人张某窜至旬阳市某水电站路边踩点,观察其项目部铺设的电缆线后预谋实施盗窃。当日19时许,被告人张某、高某与刘某商量一起去偷电缆线,由被告人张某驾驶农用车先行到达作案现场,下到坎底用钢锯将电缆线锯断,并用绳将电缆线绑住,让随后骑摩托车到达现场的高某、刘某折树枝将绑电缆线绳往上勾,后将电缆线绑在农用车尾部,被告人张某驾驶农用车将电缆线拖到村级公路上,刘某遂骑车离开。被告人高某上到农用车车厢上,随张某用农用车将电缆线拖至山坡上藏匿。21时许,被告人张某、高某以同样的方法再次到达作案现场,将另一根电缆线盗走。
2023年3月下旬,被告人张某又将某水电站项目部铺设的电缆线数段盗走。三被告人被抓获后,将盗窃的电缆线全部返还某水电站站项目部,取得其谅解,经价格认定,被告人张某等人所盗窃的全部电缆线价格为人民币5014.00元。
旬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犯盗窃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应依法予以处罚。鉴于三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被告人高某和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偷盗电缆非同“小事”,你拿走的是电缆线丢掉的却是自由。莫伸手,伸手必被抓!致富千万条,守法第一条!
(作者:刘玉凤 来源:旬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