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溪镇陈河村十分重视高额彩礼治理,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将婚约彩礼总额限定在8万以内并纳入村规民约,让彩礼归于礼,让婚姻归于爱,这种做法很好,很接地气!”近日,在旬阳市人民法院棕溪法庭巡回审理案件现场普法过程中,很多老乡与法庭互动时如是说。
棕溪镇党委政府经多方调研论证,于2024年2月下发了《树立婚丧嫁娶文明新风工作方案》。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婚事新办,营造和谐、稳定、文明、节俭、幸福的社会新风尚,倡导居民操办婚丧嫁娶要厉行节约、反对大操大办、禁止收取高额礼金,具体数额以各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约定为限。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在棕溪法庭的助推下,陈河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制定村规民约,就婚约彩礼具体数额进行表决。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枫桥法庭”为契机,助推“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终局裁决”的高额彩礼治理模式,法庭受邀参与指导了该村村规民约制定,从法治、德治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接受群众代表咨询。
群众代表一致认为,从“看家”到“过门”再到“结婚”,男方共计向女方给付彩礼不能超过当地生活水平。如果超过当地生活水平,男女结婚后,极有可能导致男方家庭陷入经济困难,从而导致矛盾纠纷。
讨论现场,棕溪法庭向与会群众代表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7日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认可支配收入、给付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的规定。
经充分讨论后,群众代表结合法律规定和当地习俗等情况,一致表决通过本村婚约彩礼总额不超过8万元,并纳入《村规民约》,以自治方式进行规制。
同时,在该村《村规民约》中,针对治理高额彩礼出现的民事矛盾纠纷,按照网格化管理,邀请镇司法所、社治办、法庭等部门,按照诉源治理、“321”治理模式、“五子”工作法进行联合调处,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作者: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