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西部普法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 > 全文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优劣比较分析

来源:婚姻   时间:2023-02-16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优劣比较分析

一、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

民法典第五编专门对婚姻家庭制度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简单归纳起来,我国民法典对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夫妻平等。

 

二、我国离婚的两种途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之比较

1、协议离婚的前提是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如果不能协商一致,

是无法协议离婚的。

2、民法典出台以后协议离婚程序复杂,分别有30天的申请期和

30天的冷静期。协议离婚最长要六十日,最短也要三十一天。周期相对于诉讼离婚有可能时间更久(现在的法院审理效率很高)。如果最终无法达成意见,这60天有可能就白白浪费了,有可能没有诉讼离婚来的快。

    3、协议离婚遗留问题较多,比如对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协议的执行极容易发生后续矛盾。最后还得向法院起诉来解决。不如诉讼离婚一次性解决的好。

总结:男女双方除非特别讲信用,有素质,爱面子,对离婚条件能够充分达成一致,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遗留问题的可能性较大的话,还是建议诉讼离婚,少走弯路,节省时间。(作者 陈睿律师 西部律网 www.029ls.cn 首席推荐律师



移动端

手机访问

0

高效  精准  服务

专业法律问题咨询

在线咨询

本地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最新资讯

学知识

咨询律师

在线免费咨询律师

推荐律师

推荐全国专业律师

登录 注册
关于我们     vip注册指南     注册协议    

西部普法网

西部普法网

服务热线

17309156966

欢迎光临西部普法网

微信号

移动端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陕西睿诚法务 陕ICP备2023000076号   公网安备6101900200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