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的王某和李某结婚后,与其母亲张某关系一直紧张,二人之间矛盾不断。3月下旬,孩子兴趣班的费用问题成了婆媳关系破裂的“导火索”。王某与丈夫李某商议,希望同意儿子参加兴趣班,并支付所需费用。李某则习惯性要求王某与其母亲张某商议,却导致婆媳矛盾爆发。王某认为李某在生活中缺乏主见,出现家庭矛盾时也无法妥善调和,且王某与婆婆张某生活观念差异较大,婆媳关系长期不融洽。基于此,王某将李某诉至榆阳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取得孩子抚养权。接案后,榆阳区法院委派榆阳区综治中心婚调委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向王某及其家属了解情况后得知,王某希望在生活中拥有自己的事业和生活空间,张某则认为王某婚后应以照顾家庭和孩子为重,观念差异是二人的主要矛盾。随后,调解员运用心理学,给这场家庭矛盾“开方抓药”,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耐心调解和一段时间的观察,婆媳关系得到明显改善。张某开始尝试理解王某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王某也更加积极地与婆婆张某沟通。最终,王某撤回了离婚诉讼请求。
近年来,榆林两级法院积极参与,助力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12家基层法院共选派50余名优秀法官干警进驻各级综治中心,通过指导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有效减少矛盾纠纷成讼。2024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民事行政案件4.96万件,已连续2年下降。
据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闫虹介绍,法官入驻综治中心后积极构建“诉调对接+司法确认”一体化解纷机制,重点针对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相邻关系等易发矛盾,建立“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分层化解机制。2025年以来,平台委派调解案件量为667件,已成功调解600件。
除法官入驻指导调解之外,榆林两级法院还充分调动退休法官的工作积极性,返聘8名退休法官入驻综治中心,他们充分发挥“法律智库”作用,参与调解、指导调解,提升了整体的调解水平。
在指导调解过程中,法官非常注重“调宣结合”。比如,针对小区物业纠纷频发的情况,榆阳区法院驻点法官走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200多名业主参加后纷纷表示:“原来很多问题不用打官司也能解决。”
除定期普法外,榆林两级法院还创新服务形式:在工业园区设立“法官联络站”,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在村居推行“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由法官结对培训调解骨干;针对留守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上门普法”。
“法官入驻综治中心不是简单的场所叠加,而是司法职能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耦合。”榆林中院代院长常宝堂表示。近年来,榆林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凝聚各方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多元化解。
(来源:西部法治报 作者:张震 王娜 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