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陕西省旬阳市人民法院高新法庭与辖区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组成专案小组,运用三力联调工作机制在吕河镇冬青村对郭某与王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999年郭某与王某因本村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双方都称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己的,对方在侵犯自己的权益,要求赔偿损失,郭某与王某多次向当地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要求确认经营权归属自己,在长达24年的时间里双方的矛盾纠纷一直没有得到化解,日益增长的不止有年龄,还有双方的矛盾情绪,纠纷持续升温,已经到了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地步。
为早日解决纠纷,让双方都能安心生活,旬阳市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庭长李涛与吕河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和本地乡贤代表组成专案调解小组,开展三力联调。
调解现场,法官进行释法明理,行政力量开展政策解读,当地乡贤也从情理的角度进行劝导。
最后,郭某与王某长达24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村委会组织下与高新法庭等部门调解下,经过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各自获得一半土地经营权。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都非常满意,重归于好握手言和。
据了解,旬阳市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将常态化运用好“三力联调”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耕诉源治理工作,将群众的“小案”不小办,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
吕河镇冬青村作为全市庭院经济示范村,是当地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旬阳市人民法院高新法庭也立足审判职能,主动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积极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来源:旬阳市人民法院
(肖海娟 刘力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