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7年8月1日,原被告自愿达成车辆买卖协议,协议约定原告将鄂Fxxxx东风牌货车出售给被告,车辆价款为16万元整,被告应在协议后2-3年内付清,原被告在协议上签字、捺印。协议签订以后,原告便将车辆交付给被告。然而,事后近5年来被告除了承担该车辆利息外,16万元购车款分文未付。近期,原告打听到被告以8万元售价擅自将该车辆转卖他人。
办案经过:
当事人听到自己的车辆被他人擅自出售,已经好几夜没合眼,不知如何是好,经多方打听找到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了解了案件事实之后认为,对方在没有支付车款的情况下,且未经同意,私下将车辆又转卖他人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不及时解决,将有可能造成人财两空的后果。接受案件当天,本律师就进行调查取证,组织相关材料,三天内到法院起诉立案。因担心车辆失去控制,导致将来难以执行 或车辆发生意外情况。立案后协调法院速裁,法院及时通知到被告到庭。
案件结果:
原被告到庭后,经过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被告先支付部分车款,剩余车款本年内付清。并承担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