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西法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民法 > 全文

校园霸凌,孩子受伤,家长头疼,如何维权

来源:民法   时间:2025-10-19   

陈睿律师解读:校园霸凌,孩子受伤,家长头疼,出路在哪里?

  什么是校园霸

校园霸凌,又称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单个学生或者一方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是校园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暴力行为。

校园霸凌是一种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全社会问题,不仅影响受害者的学习生活,更可能留下长期心理阴影。对学生、对家长造成巨大伤害和苦恼。预防和治理校园霸凌已经是刻不容缓的社会责任。

 

法律对校园霸凌的规定和处理

1、未成年人保护法:39条第一款: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防治培训,每学期至少一次专题教育。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对于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根据不同情形采取相应的管理教育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同时,家庭教育促进法也强调家长在预防校园霸凌中的责任,要求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情节较轻但已违法的行为,如殴打、辱骂、恐吓、强拿硬要、故意损坏财物等,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霸凌者(已满14周岁)进行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八种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有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如果霸凌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多名学生长期殴打、侮辱一名同学,致其轻伤并产生严重心理问题,若施暴者年满14周岁,可能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便未达刑责年龄,也将依法接受专门矫治教育。学校、家庭与司法系统需协同联动,形成预防、干预、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全链条治理机制,切实阻断校园霸凌的蔓延,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另外,校园霸凌行为还有可能成立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除抢劫罪要求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犯罪外,其他如寻衅滋事罪、侮辱罪等,若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已满16周岁即需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未达刑责年龄但实施严重霸凌行为者,依法适用专门矫治教育措施,防止其进一步滑向犯罪深渊。

 

总结与核心建议

经常会遇到孩子家长咨询,孩子在学校受到校园霸凌,向学校反映,校方往往以“内部处理”为由迟迟不采取实质性措施,即便处理,也多限于口头批评教育(甚至是各打五十大板),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这种处理方式不仅纵容了施暴者,也让受害者及其家庭感到无助与失望。

遇到校园霸凌不要沉默,受害者要勇敢地向家长和学校求助,这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家长应及时固定证据,包括伤情照片、医疗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家长应首先与学校正式沟通,并坚决要求学校启动调查程序。若学校推诿或处理不力,应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必要时寻求公安机关介入。

如果需要诉讼解决,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霸凌行为的实施者及其监护人列为第一被告 (法律依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将涉事学校列为第二被告,若其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起诉学校的核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9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作者:陈睿律师  17309156966

移动端

手机访问

0

高效  精准  服务

专业法律问题咨询

在线咨询

本地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最新资讯

学知识

咨询律师

在线免费咨询律师

推荐律师

推荐全国专业律师

登录 注册
关于我们     vip注册指南     注册协议    

西部普法网

西部普法网

服务热线

17309156966

欢迎光临西法网

微信号

移动端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陕西睿诚法务 陕ICP备2023000076号   公网安备6101900200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