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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猪肉引发的风波

来源:法律资讯   时间:2024-08-13   浏量:144

一块猪肉引发的风波

旬城王家庄村老王以养猪卖肉为业多年,近日,年近七旬的老王来到法院向立案庭干警“吐槽”:“头一次遇到欠了六百元肉钱大半年都不给的主顾”。老王多次索要无果,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买家诉至旬阳市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小周刚拿到诉状,有些费解,买肉付钱天经地义,何况只有几百块钱,何故能闹到法院?认真查看了原告提交的材料后,小周发现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原、被告发生纠纷后经当地派出所两次出警并组织调解,仍然没有解开两人的心结。

小周第一次电话询问被告不付肉钱的原因,被告显得很是生气,“竹筒倒豆子”般要把这大半年的委屈一股脑说完:“我专门托人打听买来的本地猪肉,没想到煮了一个多小时肉皮还是硬的,我怀疑是下过崽的母猪肉或是没有阉割的公猪肉,根本就不是好肉!当初要退货他不同意,现在猪肉早就扔了。”“肉一口都没吃到,还惹了一肚子气。”被告愤愤,表示要钱没门,也拒绝调解。

小周是90后,还第一次听说猪肉还分三六九等。通过上网查询,又咨询当地老一辈人,才知道原来在市场上流通的猪肉,除了病、死猪肉不能卖,母猪肉或是脚猪(未被阉割的公猪)也是当地人极为忌讳的,因肉质口感较差,大家都不会买这类猪肉。小周这才明白了被告心里的疙瘩。

考虑该案所涉标的小,原、被告的矛盾不宜再扩大,办案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调解当天,被告拿着仅有的证据——一颗猪的獠牙,欲证明被原告欺骗,他认为能长獠牙的猪绝不是阉割过的“好猪”。两人曾因此闹着要去鉴定,后因本地和市上都没有相应的鉴定机构,去省城鉴定费用大,双方都不愿意出这个鉴定费,鉴定的事也就被搁置。

而原告一进调解室,就苦着脸,抱怨被告无理取闹。“肉绝对是好肉,可以找现场杀猪的人来作证,可能是隔年猪,所以肉皮才不好煮。他要求退货的时候,一部分肉已经被腌渍,另一部分是煮过的,这让我怎么接受?”

在四个多小时的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先是多次组织进行“背对背”沟通,期间不断给双方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原、被告之间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才逐渐得以缓和。办案人员趁热打铁,结合本地市场行情和当地风俗进一步进行调解,经过耐心开导和双方充分沟通,最终原、被告对猪肉价格协商一致,被告也当场支付了肉钱。这起“猪肉风波”得以完全化解,老王脸上终于泛起了笑容。

说起被告拿的那颗獠牙,几名办案人员还忍俊不禁,但也能够理解当事人的在诉心情。在推进司法现代化工作进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司法为民”,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通过“小案”切实洞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把每一个案件的办理都当作为群众办实事的实战练兵,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作者:旬阳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 宋显霜  柴子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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