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西部普法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全文

两部门要求保障出生医学证明新、旧版证件顺利交替

来源:法律资讯   时间:2023-03-30   

两部门要求保障出生医学证明新、旧版证件顺利交替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记者 李恒)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将于4月1日起启用。记者近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了解到,为保障新版证件和旧版证件顺利交替,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的通知》,明确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及旧版的清理销毁等相关要求。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2023年4月1日起启用的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发,原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三联右下方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表示形式由“1位字母+9位数字”变更为“1位字母+9位数字+条形码”,相应区域的底色由绿色改为黄色,其他文字、格式、色值以及所有防伪技术均未改动。

通知要求,2023年4月1日起,各地要及时清理本部门及各级管理机构、签发机构尚未使用的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按废证管理要求予以处理,不得延期使用。要认真做好旧版证件登记工作,如实记录证件编号和数量,在证件中标识作废,逐级报至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集中销毁,并作好销毁记录。

据了解,为确保新版出生医学证明顺利启用,各地多家医院已对库存旧版出生医学证明进行全面清点、收缴,加盖作废标志,做到老版空白证件“一张不漏,一张不丢”。


来源:新华网


移动端

手机访问

0

高效  精准  服务

专业法律问题咨询

在线咨询

本地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最新资讯

学知识

咨询律师

在线免费咨询律师

推荐律师

推荐全国专业律师

登录 注册
关于我们     vip注册指南     注册协议    

西部普法网

西部普法网

服务热线

17309156966

欢迎光临西部普法网

微信号

移动端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陕西睿诚法务 陕ICP备2023000076号   公网安备6101900200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