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西部普法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全文

缴获盐酸300余公斤!甘肃兰州红古警方破获一起非法买卖易制毒物品案

来源:法律资讯   时间:2023-04-03   

缴获盐酸300余公斤!甘肃兰州红古警方破获一起非法买卖易制毒物品案

盐酸可用于制造毒品,属于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根据国家规定,购买和销售前须向公安机关备案登记,决不允许私自交易。但总有犯罪分子为了谋取私利,未经公安机关备案,大肆进行黑幕交易,想方设法躲避公安机关监督,给社会带来严重影响。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循线深挖,高压严打,破获一起非法买卖易制毒物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盐酸300余公斤。

2023年3月,红古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获取辖区一油漆店未经公安机关审批备案,非法买卖国家管制的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的线索。

获取线索后,红古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禁毒大队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禁毒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经前期大量调查取证,于3月7日将该油漆店经营者铁某福抓获,并在店内查获重约300公斤的盐酸可疑物,后经抽样并委托兰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依法鉴定,送样液体均检测出盐酸成分。

根据铁某福交代,其非法销售的盐酸系其姐铁某英所有。民警见疑不放,深挖细查,于3月8日将铁某英抓获,铁某英对其以非法盈利为目的,未经备案登记,伙同其弟铁某福非法买卖盐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为进一步查明二人售卖的盐酸来源,专案民警循线追踪,通过对铁某英资金流向、通联信息等进行串并分析,为他们姐弟俩提供货源的嫌疑人薛某维浮出水面。

经架网布控、蹲点守候,专案组民警于3月14日在兰州市区将薛某维成功抓获,当场从其经营的防水店查获盐酸可疑物一桶,约25公斤。

经依法讯问,薛某维对其在未经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情况下,长期向铁某英非法售卖盐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铁某福、铁某英、薛某维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市场上较常见的硫酸、盐酸、高锰酸钾等化学品均属于易制毒化学品,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个人、公司、企业在生产、经营、运输、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过程中,不论用量大小,都必须向公安机关申请和报备。

来源:甘肃政法网

移动端

手机访问

0

高效  精准  服务

专业法律问题咨询

在线咨询

本地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最新资讯

学知识

咨询律师

在线免费咨询律师

推荐律师

推荐全国专业律师

登录 注册
关于我们     vip注册指南     注册协议    

西部普法网

西部普法网

服务热线

17309156966

欢迎光临西部普法网

微信号

移动端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陕西睿诚法务 陕ICP备2023000076号   公网安备6101900200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