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2026年4月我收到法院传票那天,我整个人都懵了,这几年家里经济拮据,六七万元的平台高息贷款我拿啥还呢?”一起追偿权案件被告张某说。
2018年,张某因家庭急需用钱,情急之下通过某网站贷款平台申请借款11万元,分36期还款,贷款平台扣除各项服务费后实际到张某账户7万余元。贷款后因张某收入微薄,入不敷出,根本无法按期还款。几年下来,本息越滚越多,债权几经转让,最终西安某公司受让债权后诉至旬阳市人民法院。
张某应诉后到法院找到承办法官说:“贷款我应该归还,可是真的是没钱还。这几年做什么都不顺利,看着天天增长的利息,我真的是寝食难安,每天都在崩溃的边缘,求法官给我一条生路,把这个‘噩梦’就此了结了。”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没有按照已发传票开庭审理,而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将案件委托到旬阳市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人民调解员组织先行调解。
调解员接受委托后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等方式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人民调解意见:原告西安某公司考虑到张某的实际家庭困境,同意减免全部利息,只要求张某分期偿还剩余本金6万元,每月偿还1765元直至还完为止。
为避免双方履行人民调解协议时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随即依法向旬阳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旬阳法院作出裁定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就此,原告的权益亦得到保障,被告长达八年的高息贷款“噩梦”终结。张某激动地说:“原来到了法院的官司还可以这样解决,当事人不用出诉讼费,调解还把事情解决得这么好,真是太好了!”
一起看似陷入僵局的追偿权纠纷,在多元解纷机制下,法院+综治中心巧调解,变成了有温度的“共赢”。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法院的判决书上,更体现在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的多元调解中。
人民调解的好处多:1.不收取任何费用,适合小额纠纷或经济条件有限的群体,能有效减轻经济负担。2.程序便捷高效,无需严格遵循诉讼流程。3.维护关系和谐,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减少对人际关系的负面影响。4.法律效力有保障,人民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可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后,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若一方不履行,对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荆秀琴 向飞 来源:旬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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