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新时代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将弘扬孝义文化与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和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相结合,积极打造“孝义汉滨、‘金’彩检察”文化品牌,实现了“兴孝义文化、树文明新风、提工作质效”的奋斗目标。
注重孝义精神弘扬。大力加强孝义文化宣传教育,依托本院建立的全市廉政(法治)教育基地,专门设置了孝义文化景观、道德模范和见义勇为宣传专栏,丰富“家风家训”和“榜样引领”两个布展模块,大力弘扬汉阴沈氏、白河黄氏、岚皋杜氏、汉滨谢氏中“重本源”“敦孝弟”的精神内涵,突出布展“全国最美家庭”“中国好人”“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全国优秀志愿者”典型事迹,用身边楷模激励更多人践行孝义善举。基地自2016年投入使用以来,共接待省内外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4218场次11万余人,被命名为“陕西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
注重孝义实践融合。紧贴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紧盯“一老一小”,扎实开展“助老护幼帮弱行动”。充分运用打击、预防、帮教、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方式,强化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下进驻综治中心、线上进入城乡社区,方便人民群众控告申诉、法律咨询。组建“雨露”未检工作室,选聘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构建“检察+家庭+社会力量”三方协同帮教模式,助力完善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共司法救助老年人62人、未成年人59人;办理弱势群体支持起诉案件59件,其中涉农民工“讨薪”52件,涉未成年人7件。31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探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促进社会治理。针对养老诈骗频发,留守儿童监护不到位等社会问题,构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和《未成年人临界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1份、《督促监护令》38份,彰显司法进步,让“爱”不再缺失。
注重孝义文化传承。充分利用本院门户网站、头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孝义文化的核心要义和实践成果,倡议全体检察干警遵行“二十四孝”行动标准,爱父母、亲子女,爱岗位、忠家国。定期举办“道德讲堂”,围绕孝义文化的历史渊源、思想内涵、实践价值等方面,邀请专家教授为全院干警作专题辅导报告,激发干警践行孝义文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组织青年干警成立“法润金州检察行”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镇村、进社区、进学校“五进”活动,主动到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开展“送温暖”活动,将孝义文化厚植在民心、融入到日常。
注重孝义典型培树。对照新“二十四孝”行动标准、新时代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和检察官从业相关规范,制定《“检察蓝”孝义行为规范》和《孝义之星、孝义家庭评选标准》,每半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结果纳入“三亮三评三运用”考核体系。5名干警分别获评“陕西省最美清廉家庭”“安康好人”“平安正义好青年”“汉滨区最美家庭”“汉滨区好媳妇”荣誉称号。该院“秦巴安澜”接访团队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
弘扬孝义文化、践行孝义善举,有效激发了崇德向上伟力,为汉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区委目标责任考核“八连优”、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三连优”,连续13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来源: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青松 钱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