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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溪法庭:司法确认“立等可取”!

来源:法律资讯   时间:2025-02-23   

棕溪法庭:司法确认“立等可取”!

2025年1月16日,申请人赵某持棕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的棕调(2025)1号人民调解协议,来到旬阳市法院棕溪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法庭直接立案、同步审查、即时裁定、当场送达,一小时办结,让群众少跑路、少等待。

司法确认,是化解基层纠纷的重要手段。高效便捷地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即时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能够避免双方因一方反悔或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又诉至法院形成诉讼,可以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实现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旬阳市法院棕溪法庭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基础上,根据多元化解纠纷需要,创新构建司法确认“立等可取”绿色通道,让所有司法确认案件均当场送达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切实推动司法服务提质增效。

司法确认不收取案件受理费,零费用、耗时短、手续少、有保障。当事人通过村(社区)调委会、镇调委会或行业调委会将各类纠纷化解达成调解协议后,通过司法确认让调解协议有国家强制执行力的保障,司法确认的生效法律文书实现“立等可取”,不仅使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便捷度大幅提升,而且使其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也大幅压缩。

司法确认“立等可取”绿色通道的开通,法庭直接立案、同步审查、即时裁定、当场送达,可实现司法确认案件一小时办结。

直接立案是指对当事人申请的司法确认案件,由办案法官直接对其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立案的,直接在立案系统立案。

同步审查是指在立案的同时,法官对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可执行性进行审查,符合确认条件的,直接制作民事裁定书。

即时裁定是指法官制作完成民事裁定书后,校对无误后立即打印加盖法院印章,即时生效。

当场送达是指当场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已生效的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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