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旬阳市人民法院棕溪法庭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此次活动共集中发放执行案款金额共计10万元,涉及15名农民工工资的执行案件。
2018年期间,李某、孙某等十余位工人陆续进入陕西某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工地上从事挑沙、搬砖等建设工地杂活。工程完工后,该公司拖欠工人劳务工资共计十万余元,后经工人们多次催要劳务工资均无果,李某、孙某等十余位工人起诉至旬阳市人民法院。
旬阳市人民法院棕溪法庭在依法受理案件后,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履行期届满后,被告未向原告支付劳务工资,经原告申请后,案件依法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法庭干警积极走访询问,采取线上线下双行动,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案款到账后,棕溪法庭立即于5月22日驱车前往原告方住所地村委会,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案款发放结束后,法庭干警现场向群众讲解涉及劳务纠纷相关法律知识,让群众认识到了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性,增强了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旬阳市人民法院棕溪法庭针对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行案件,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力度与温度,真正做到护民生、暖民心。
来源:旬阳市人民法院; 作者:喻春阳